前兩年有個編輯前輩想發一整本書的插畫給我,可是那是我最討厭的那種以一則新聞時事來充作文章基體加點心得的那種所謂電視通告作家,所以我就推掉了。

我寫信跟她說,我不能認同這個作家寫的這種書,所以很抱歉無法接。

當然她也沒回我信,我想我還是搞砸了。


這兩年我常常會反省這件事,我那樣回覆她是不是很不妥當?

一般人如果覺得這個作家寫得很爛是垃圾,也頂多會用“沒時間”、“畫風不適合”來推掉吧?

應該不會有人像我這樣老實的回答。


可是我覺得這社會上有太多的人會跟你講客套話或說謊了,我常因分不清對方話的真假而困擾,所以自我要求,與其說謊話,還不如不說。


也想到有兩次,我到出版社談合作案時,看到出版社出的書的插畫,當場點名那是抄襲的作品。

結果也是當場編輯臉上不只三條線,讓場面有點尷尬,可是對我而言創作的抄襲是很嚴重的事,真的不吐不快。

我相信其他人就算知道那是抄襲的插畫,也會選擇不說。


可是如果我們都活在講場面話的世界,那跟本不會有進步啊?!不是嗎?


(後來那位作家的書找了一位不錯的插畫家畫,整本書質感提升不少,可是看起來還是一本很商業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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